矿址及矿区平面布置的对策措施 1)项目选址 选址时,除考虑建设项目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并满足生产布局和矿区规划要求外,在安全方面,应重点考虑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和煤矿与周边区域的相互影响。 (1)自然条件 不得在各类(风景、自然、历史文物古迹、水源等)保护区、各种(滑坡、泥石泥、溶洞、流砂等)直接危害地段、高放射本底区、采矿陷落(错动)区、淹没区、发震断层区、地震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级湿陷性黄土区、级膨胀土区、地方病高发区和废弃化学物层上面建设。 依据地震、洪水、雷击、地形和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资料,结合煤矿生产过程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可靠的对策措施。如设置可靠的防洪排涝设施、按地震烈度要求设防、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时的补救措施、竖井开拓改为斜井开拓等。 (2)与周边区域的相互影响。 除环保、消防行政部门管理的范畴外,主要考虑风向和建设项目与周边区域(特别是周边生活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航空港和重要通讯、输变电设施和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核电厂、剧毒化学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