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总工程师防灭火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防灭火规范,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山东能源肥矿集团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的要求,特签订本防灭火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安全目标: (一)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二)全年无煤炭自燃火灾事故。 (三)全年无重大发火隐患及严重安全问题。 (四)全年无一氧化碳中毒伤人事故。 三、安全责任: (一)矿总工程师是矿井防灭火工作的技术第一责任者,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技术方案、预案、规程、措施的制定和现场实施,研究解决防灭火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道,及时总结技术经验,不断完善防灭火设计和措施。 (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好监督检查现场存在的发火隐患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