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道及洞室作业安全技术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和避免地层中可能产生的一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及用电、消防等安全隐患和事故,确保廊道和洞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单位需要加强廊道、洞室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夯实健康安全基础,确保基础施工安全。 一、廊道及洞室作业安全总体要求 廊道及洞室作业时,应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1)进入廊道及洞室内作业的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应配备便携式照明器具。 (2)在廊道及洞室内作业前检查周边孔洞的盖板、安全防护栏杆,应安全牢固。 (3)在廊道及洞室内进行运输作业时,应规划便于人员通行的安全通道或其他保障人员安全的措施。岔道处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4)地下洞室内存在塌方等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及时处理,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施工廊道应视其作业环境情况,设置安全可靠的通风、除尘、排水等设施,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 二、廊道作业安全 廊道内施工作业空间相对封闭,作业环境相对复杂,危险性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