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文章引用自: 一、 定义 1.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1.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2.1 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2.2 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2.3 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与保管 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3.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