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火灾爆炸危险性物质和能量的技术措施 a控制火灾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数量 优先使用不燃或难燃物质以代替可燃物,不用或少用强氧化剂。尽可能减少生产场所、贮存场所中火灾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数量。例如有重大危险的可燃液体贮罐与其他建筑设施过近,不便迁移时,可通过减少贮量降低危险等级,使防火间距落在安全范围以内。再如烟花爆竹各生产岗位,对现场的火药、半成品、成品存量均有严格限定。 b,合理布置总平面和单体平面 在总平面布置中应尽量限制和缩小危险区域的范围,将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或爆炸危险区与非爆炸危险区分隔在各自的厂房或界区内,尽量将易爆厂房与其他非爆炸厂房、露天生产装置、油罐区分隔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布置,有利于可燃性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的扩散和稀释,缩短滞留时间,使其不易达到爆炸极限。对于少数爆炸危险性大的设备,也可设在坚固的防爆构筑物内,以防爆墙与周边相隔离(同时可设定向泄爆口)。工艺管网应合理布置放空口、排放口、取样口,管线应减少地下沟、坑的敷设,尽量减少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建、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