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与规定: 1、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和承包双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主办部门应有安监人员参加。 二、安全要求: 对外单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单位应有上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和施工合格证),具有法人资格。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参加; 2、承包单位应有能胜任承包任务的领导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3、承包单位必须准确认真执行发包方有关规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4、要有安全监察机构和施工质量监督系统; 5、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对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