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罚款100元,填写有误的罚款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罚款100元;(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罚款100元;(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监控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监控员罚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应和通风科、调度员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