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风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施,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矿井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 如果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应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恢复矿井通风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启动主通风机前,回风井井口风门要处于全开状态,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逐渐关闭风门,利用风门漏风稀释回风井风流中的瓦斯,确保主通风机出风口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2%。 当回风井井口风门全部关闭且主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并稳定30分钟后,可以安排通风、瓦斯员和安全员下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首先检查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和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矿井总回风和主要回风大巷的瓦斯浓度低于0.75%时,才可以对其他分支巷道进行检查。 检查分支巷道时,首先检查全风压形成系统的巷道、硐室,然后检查独头巷道和采用扩散通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