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