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土建、钢结构定期检查规定及责任划分 1 目的 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档案齐全、资料准确。2 适用范围全厂范围内的建、构筑物3 引用文件本文件发布时,所引用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公司发2021316号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基础上考核办法。4 定义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21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定义。5 职责5.1 本规程由工程技术员编写,由厂领导审批。5.2 由各工段、直属领导负责执行。5.3 设备科监督、考核。5.4 本规程需修订、更改要上报设备科 。6 内容及要求6.1 责任划分6.1.1炼铁厂对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厂长(高雪生),炼铁厂内部所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按照谁使用、谁点检、谁维护原则进行二、三级责职划分。6.1.2各工段长作为本工段的第二级负责人同时是本工段使用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第二级负责人,工段各班组为第三级负责人,厂办公室主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