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我矿主要灾害必须强化预防管理,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通三防 1、瓦斯灾害预防。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2、火灾预防。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