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关于临建房消防管理措施如下: 一、施工现场应将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开设置。临建房不得超过二层,会议室必须设置在一层,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同时生活区、办公区5m之内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施工现场、工作区办公室、生活区民工宿舍、临建房夹芯板材必须采用岩棉等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地板砖铺贴,严禁采用木地板,若建立二层临建房,二层地面尽可能采用压花钢板,若采用木板做楼面者,木板必须涂刷防火涂料。 三、临建房屋内照明、民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线路采用线槽式明敷设,办公区办公室使用220V电压时,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取暖设备。无论是低压照明或办公室220V用电、配电箱设置在室外并采取防水、防火措施,室内电线及进户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配电箱电器插座应直接固定在不然材料上。 四、民工宿舍临建房,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能超过16人,床铺间适当分隔,严禁使用通铺,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民工宿舍采用低压照明,为落实民工手机充电,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