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道路安全文明作业承诺书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因 工程施工,我单位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占用 (路段)进行作业。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现就占道现场施工期间安全文明作业方面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2-1998)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21)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诱导标志、施工标志,以及按规定及方案设置或调整相关交通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标志的设置将严格根据道路情况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分别提前在1公里、300米、200米、5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和限速标志(高速公路则提前在2公里处设置),同时在50米处设置窄路标志、反光锥,第三次提前在5-10米处设置作业标志,并用若干个反光锥与作业现场后方侧边沿成45度角相间摆放至施工地点围挡处;分别在作业区后50米和100米处设置解除限速标志;夜间占道作业则在300米、50米及作业围挡处增设自发光交通安全设施。 (二)施工现场将严格按要求设置围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