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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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专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专 用 本( 2015 年 版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房屋立面修缮工程招 标 编 号: 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 07 号 招 标 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张俊荣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 林秀琴_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7 年 5 月专用本第 1 页 目 录第 1 章 招标公告 .4第 2 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6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7第 2 节投标须知 .16投标须知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1

2、6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16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22第 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22第 2 节 .24评标办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24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24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8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3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31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专用合同条款 .35第 4 节合同附件 .54“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 .54第 5 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55第 1 节 工程量清单 .56第 2 节 招标控制价 .57第 6 章招标图纸 .58第 1 节招标

3、图纸目录 .58第 2 节招标图纸 .59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59第 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0第 1 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60(一)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60(二)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60已具备施工条件_ _ _ _.60(三)招标项目说明 .60第 2 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61(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1(二) 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62专用本第 2 页 (三)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62第 3 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63(一)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63(二) 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63(三)

4、文明施工要求 .63(四) 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63第 4 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64(一) 技术要求 .64(二) 质量要求 .64(一) 参考品牌 .64第 5 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64(一)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式 .64(二)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 .65(三)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65第 6 节其他要求 .65十、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78专用本第 3 页 第 1 章 招标公告招 标 编 号: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 07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房屋立面修缮工程已由延平区移民局以延政移【

5、2016】2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270 万元,其他资金由当地村民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2.2. 工程建设规模:约 350 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64832 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6. 标

6、段划分:/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 号)的规定;(2)若拟

7、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 号)的规定。(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8 分(20

8、17 年第 1 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专用本第 4 页 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5.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6. 根据闽检会200410 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法200715 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

9、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3.8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9 根据闽建办筑20168 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5

10、月 27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6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 格式)

11、(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专用本第 5 页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8% 。6. 投标保

12、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 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 元);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13、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8-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 U 盘中

14、,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5、 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6 页 招标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地 址: 南平市樟湖镇 邮编: 353000 电 话: 0599-8485985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

15、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平市解放路 98 号(恒立大厦)B701 室 邮 编: 353000 电 话: 0599-8883789 传 真: 0599-8881789 联系人: 小林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76107052505220 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7 幢 2 楼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友情提示: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8-5817

16、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如果未办理 CA 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

17、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专用本第 7 页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 ”。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18、地 址:南平市樟湖镇龙池村 邮 编: 353000 电 话:0599-8485985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 平 市 解 放 路 98号 (恒 立 大 厦 ) B701室 邮 编: 353000 电 话: 0599-8883789 传 真: 0599-8881789联系人:小林2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 号和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房屋立面修缮工程招标编号: 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 07 号标段划分:/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70 万元,其他资金由当地村民自筹4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

19、地点 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5 1.5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 模 约 350 万元;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的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专用本第 8 页7 1.7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8-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8 2.0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具体的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投标

20、人自行踏勘了解,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投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9 2.1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10 2.2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 2.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12 2.4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13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专用本第 9 页14 3.2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

21、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 号)的规定;(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 号)的规定。(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

22、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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