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储存场地管理制度 1 硫磺储存场地及周围50米严禁动火,需动火作业时,严格动火审批,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违者对动火单位罚款500元。 2 硫磺库区周围干枯杂草及杂物由物流部、博凯公司环卫科不定时进行清理。 3 硫磺运输车在进入公司大门时,由保卫科门卫负责落实加装阻火器,凡未加装阻火器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入公司,监管不力对保卫科罚款100元。 4 物流部现场人员负责对进入硫磺库区工作车辆(拉硫磺车、叉车、铲车、吊车等)进行检查,严禁车况差及未加装阻火器的车辆进入现场作业,监管不力对物流部罚款200元。 5物流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入硫磺库区的人员安全事项的告知,如发生违规现象,现场管理人员应受相应处罚。 6 物流部现场管理人员需根据硫磺粒度、湿度情况,采取洒水降尘、去除静电等安全措施后方能允许硫磺车进入库区。 7 铲车推硫磺时需谨慎操作,防止前铲与地面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硫磺自燃,因操作不当引发自然现象的罚款200元,发生事故从重处理。 8 严禁散装硫磺两车同时卸车;硫磺卸车完毕,应将车轮下硫磺清理后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