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排放瓦斯前的准备工作 1、排放瓦斯前,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除安全科安监员、瓦检员外,其它人员严禁进入回风系统, 2、凡是通往瓦斯排放回风流经的巷道,必须设置警戒,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睡觉,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回风巷。警戒位置由安全科安监员现场指定: 3、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区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 4、排放瓦斯前,瓦斯员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 m 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 时,方可启动局扇 。 5、局扇启动后,要检查局扇运转情况,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6、排放时,必须采取限制向独头巷道内送入风量,严禁一风吹。 二、瓦斯排放时的工作 1、排放时,应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检仪,由瓦检员在该处检查瓦斯,排出CH4、CO2 浓度严禁超过1.5%时。 2、排放时,应控制风筒出口端,使其在不同断面上,由外向内,逐渐推进,在同一断面上,自下而上全断面排放瓦斯。 3、排放瓦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