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筑机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公司筑机(行走机械和固定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筑机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确保筑机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杜绝开病车,开危险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特与各操作手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筑机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不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对当事人进行停职处分。 二、筑机所有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机械尤其是转向、制动系统和轮胎),各操作手必须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发生故障及时上报及时修理,不准带病运行。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所有设备严禁漏水、漏电、漏气,不准带病作业。机械设备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修理,自己确实不能维修的由机料科安排修理工维修。对机械设备不爱惜不保养不维护的,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改正,第二次将进行处罚。筑机各种设备操作员对工作、行驶中突然发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和项目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