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露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作业的安全管理一、总则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2、各种.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器材。3、.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作业。4、露天.要有.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5、进行.作业,必须设有.负责人、.组长、.员、安全员和.器材负责人。6、凡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作业证,方可从事.作业。7、取得.作业证的新.员,应在有经验的.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作业,.员从事新的.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8、.员要按照.指令单和.设计说明书进行.作业,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9、.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