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雨季防治水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保证露天煤矿在雨季生产安全不受水害威胁,露天煤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了雨季防治水措施。 一、进行雨季水情、水害分析 露天煤矿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境内,地处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矿区年平均降水量247.7mm,且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内,年蒸发量3132.1mm3919.3mm,平均3486.1mm。矿区含水层含水贫弱,地下水流动滞缓,地下水以静储量为主,矿井主要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矿区地表无水体,仅在雨季有短暂地表径流。矿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与井工开采。由于露采坑遍布井工矿井周边,煤层露头隔水煤柱大多被回采,露采坑破坏了地表行洪通道,增大了矿井渗漏面积,再加上井工开采采动裂隙、采空区积水等原因,尽管矿区降水量较小,但由于降雨集中,一旦洪水进入露采坑、矿井,有可能威胁矿井生产安全。 二、雨季防治水措施 为了防止露天煤矿顺利度过汛期,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进行雨季水害防治: (一)、露天开采防治水措施 1、疏通泄洪通道 雨季来临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