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责任)方在我司从事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贵州省、贵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程序文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司(部)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从事的沥青车辆运输工作必须符合其车辆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点和性质,又要掌握其危险性质和主要危险源。 二、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尾气排放,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三、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沥青运输途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三创一办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运输。 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