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财产免受损失。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养护的管理。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专管员和养护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内容:1公司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特性对其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1.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于专库中(专库为阴凉库);1.2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1.3人工仓库分区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包括破损和过期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区(包括待验药品,售后退回药品,有疑问药品)为黄色.红黄绿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1.4保持五距:药品堆码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1.5分类储存:按照GSP关于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药品与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