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渣、铁处理一般安全规定 1 应在值班工长领导下,严格按进度表组织出渣、出铁。 2 出铁、出渣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发出出铁、出渣或停止的声响信号;水冲渣的高炉,应先开动冲渣水泵(或打开冲渣水阀门)。 3 泥炮应由专人操作,炮泥应按规定标准配制,炮头应完整。打泥量及拔炮时间,应根据铁口状况及炮泥种类确定。未见下渣堵铁口时,应将炮头烤热,并相应增加打泥量。 4 泥炮应有量泥标计或声响信号。清理炮头时应侧身站位。泥炮装泥或推进活塞时,不应将手放入装泥口。启动泥炮时其活动半径范围内不应有人。 液压设备及管路不应漏油,应有防高温烘烤的措施。 5 装泥时,不应往泥膛内打水,不应使用冻泥、稀泥和有杂物的炮泥。 6 铁口泥套应保持完好。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铁口出铁,应采取减风减压措施,必要时休风并堵塞铁口上方的12个风口。铁口潮湿时,应烤干再出铁。处理铁口及出铁时,铁口正对面不应站人,炉前起重机应远离铁口。出铁、出渣时,不应清扫渣铁罐轨道和在渣铁罐上工作。 7 开口机应转动灵活,专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