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索支护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索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2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锚索支护工要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第5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规定。 第6条 采用树脂锚固时,最小锚固长度要1.5m。 第7条 单根锚索设计锚固力应大于200kN。 第8条 检查施工地点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严格执行停送电票制度。 第9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附近5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10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kN,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