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一、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1、各露天开采应有批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开采之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施工设计,按照施工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3、开采工作面有浮土或危石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禁止在边帮底部休息和停留。 4、采、装、支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人员进行任何修理或调整工作。停止工作时,把机械设备撤离开安全地点,夜间严禁露天采、装、运作业。 5、在雷雨、暴雨、大雾天气时,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汽车作业。 6、在坡度大于25度的边坡上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定期检查试验,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雨季、风季、酷暑、严寒的安全防洪工作。抓好防灾工作。 8、露天开采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如不能设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严禁上下同时开采,露天矿开采范围内的架设输电线,必须符合碎石场的设计要求或高于碎石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