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三十。1.条规定。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