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凡在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和所属新、改、扩建设项目区域内进行的设备检修、报修、抢修中,对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2 盲板抽堵分级 一级:作业单位在所辖区域内进行的设备检修、报修、抢修中的盲板抽堵作业,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办理,由分公司(单位)安全员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二级:需要进行隔离的设备、管道和盲板抽堵作业属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设备、管道所属单位和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共同办理,主管负责人审核、由安全环保部和综合办保卫科审批。 三级:易燃、易爆、易中毒场所或危险性大的盲板抽堵作业,由施工单位提出办证申请,公司安全环保部和综合办保卫科等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3 办理方法 3.1 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人依据盲板抽堵作业分级向生产单位、审批单位提出办证申请,介绍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编制作业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