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煤气防护安全管理,规范煤气区域设备、设施作业,避免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煤气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确保煤气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储存、输(配)送和使用单位、个人以及相关煤气的一切管理活动。 3.定义: 3.1煤气:是一种由不同成份组成的可燃性混合气体,通常由CO、H2、CH4、CnHm(不饱和碳氢化合物)、H2S、CO2、SO2、N2、H2O等组成。 3.2煤气设施: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3.3隔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3.4煤气从业人员:专指从事煤气生产、回收、储存、输(配)送、使用过程中的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