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南京春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为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门面房的正常办公、经营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一、根据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乙双方一致明确乙方为其所租赁门面房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所租赁范围内的门面房区域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二、乙方承诺在工作及经营活动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防火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三、乙方有义务参加和发动其所有从业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防范、消防逃生演练等活动。四、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支持甲方和各级消防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根据消防整改通知书积极整改到位。如因乙方在进驻后不能及时按照甲方及消防主管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或自身长期不能彻底杜绝火险隐患等因素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