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