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使用规程 1.1、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1.1.1、煤气设备都应保持正压工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 1.1.2、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置换介质吹扫,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1.1.3、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含量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1.1.4、点火程序必须是在点火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点火前已烘烧的炉子,炉温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点着燃烧。 1.1.5、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清炉内混合气后,再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1.1.6、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的煤气吹净,长期检修和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1.7、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取样一氧化碳含量分析,1)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