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为规范我司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的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连接地线截面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6.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