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中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及控制措施 煤矿的绝大多数事故是由环境因素和人的行为因素造成的,即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仅可直接造成事故,而且会导致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形成事故隐患。 一、煤矿生产中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及产生原因1、 不安全行为的类型 安全行为学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有意识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识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煤矿产生的不安全行为的具体体现,可将其分为三种类型:故意行为、随意行为和无意行为。 故意行为即明知故犯,当事人在进行某种作业时,明知道怎样做才符合规定,但出于某种个人目的却不按规定去做。如在井下高瓦斯区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明知道此种做法是严重违章行为,并有造成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图省事或其他原因,而有意采取错误行为。 随意行为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事,当事人不考虑具体条件和对错就自行其是。如忽视警示标志或警示信号;乘坐罐笼或人车时抢上抢下;工作累了随便躺卧,热了摘掉矿帽,脱去防护服等。 无意行为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没有意识到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对错,有的事后可察觉到,有的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