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原因 2021年以来,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突水淹井、淹采区和重大未遂水害事故多发,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是2021年发生的第2起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在国内外影响较大。为遏制煤矿重特大水害的事故的频繁发生,应对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寻解决的措施。 煤矿水害事故的主要特点 2021年1月9月,全国煤矿共发生水害事故86起、死亡450人。同期分别上升6.2%、89.9%。其中,发生39人水害事故31起,死亡146人,同期分别上升14.8%、20.7%;发生10人以上水害事故8起,死亡240人,同期分别上升166.7%、471.4%。 这些水害事故主要表现在老空透水事故多发,乡镇小煤矿水害事故多发,雨季水害多发,国有大矿淹井损失较大,重大未遂事故多发。 我国南方部分矿区地面塌陷比较严重,岩溶地貌发育,在雨季井下涌水量与降雨量相关性非常强,暴雨之后的几小时井下水量就显著增大。据调查统计,自2021年以来,湖南、江西、贵州、云南、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