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