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 根据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安202113号)有关要求,为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全面规范我市泥头车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专项整治期和市场规范期实行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管理制度,有关实施办法如下: 一、管理要求两牌即在深圳市行驶的所有泥头车除需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发的车辆号牌外,需在车辆醒目位置悬挂有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备案的档案号牌,标有所属企业在深圳登记注册(或备案托管)的企业和车辆档案编号等信息。两证即在深圳市驾驶泥头车的所有司机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证外,需持经市交通运输委对其从业资格证审核备案,并经自卸车行业协会对其培训合格后发予的备案合格证。二、实施主体通过行业自行制定标准,自治自律管理,政府部门依法监督实行。档案号牌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车辆审核后,委托市自卸车协会负责发放。备案合格证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监督市自卸车协会按要求发放。三、制作及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