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对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对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参与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第三条 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等重要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第四条 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改善劳动条件和减轻劳动强度的技术措施。第五条 定期组织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对本公司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第六条 负责审批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矿井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等。第七条 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应急预案。第八条 负责组织审定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