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学校技防设施日常维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走廊、食堂、操场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2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3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二、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1.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4.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5.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6.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7.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