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港区路口通行安全要求 第一条 为教育引导员工进一步增强港区路口通行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特提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港区路口通行安全要求。 第二条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过港区路口存在的主要危险 1、本条款中的车辆是指除摩托车之外的机动车。 2、由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具有轻便灵活、稳定性相对较差等特点,一旦车速过快,紧急情况下驾驶人员处置不当,极易发生驾乘人员伤亡事故。 3、由于车辆自身构造原因,客观上存在视线盲区,车辆驾驶员在行驶中不能完全观察到车辆两侧的情况。一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视线盲区,可能会危及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在车辆倒车、借道、转弯、并线以及通过路口时,这种危险性更大。 4、车辆在转弯时因前后轮的行进轨迹不同,会出现内轮差。如果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不警惕内轮差的影响,往往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常常发生错觉,以为车辆驾驶人员应该看到自己,而没有警觉,一旦闯入车辆的内轮差,极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通过十字路口、T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