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