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和疏散演练制度 为使职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设备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组、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指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演练。 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近平范围内的人员。 一、预案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等级、生产性质、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单位周围环境。 2、假设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时间、原因及危及附近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