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一、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法定职责,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在充装许可证范围内充装气瓶,并持续符合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气瓶。保证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报废气瓶以及超期未检气瓶。二、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有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具有完善、真实的充装记录、检查记录、收发放记录。充装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三、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