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客车出 站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21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等级客运站出站检查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出站检查是指客运站经营者在客车出站前,对当班驾驶员资格、客车运营证件、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情况、客车实际载客人数、车上人员安全带系扣情况、出站登记手续等是否符合规定所进行的核查活动。 第四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出站检查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出站检查工作人员配备应当与客运站业务规模相适应,原则上日发50个班次以下的客运站配置1名出站检查人员; 50个班次以上的,每增加150个班次,增加1名出站检查人员。 第六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加强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