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1 使用 1.1 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和碰撞。 1.2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1.3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不许靠近热源。 1.4 盛装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5米,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5 不准使用电磁起重机械吊运、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 1.6 各种成品气瓶,严禁曝晒。 1.7 各种气瓶的阀门应关严,使用终了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1.8 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1.9 有毒气瓶,瓶阀必须严密,并配带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时管路一定要严密,开启阀门或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 1.10 不准在人口稠密区或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气瓶。 1.11 盛装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气体的气瓶严禁超装。 2 运输 2.1 运输前进行安全检查,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2 装车时要横放,头向一个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串动。装车高度不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