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 为把好我县食品质量关,确保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合格,把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拒之于市场之外,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提高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单位特向工商管理部门签订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并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一是在经营中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对消费者谩骂、搜身、殴打等有损消费者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和行为,发生消费纠纷时应通过合法渠道积极协商解决,不得推委、逃避甚至无理拒绝; 二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和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是认真建立和履行食品市场准入的有关制度,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 1、食品生产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生产条件进行生产,销售时将销售凭证等有关资料送达经营者; 2、购进食品时,必须认真改选查验登记职责:查验供货方的合法性:查验并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并索取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