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风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奖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检查考核的管理目标,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目标过程中对完成安全生产工目标的部门和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公司将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管理目标作为季度和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内容,每季度和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季度和年度业绩考核。 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每季度根据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结果部门计发安全奖金。 第七条 部门安全生产奖金发放的必备条件为,考核期内: (一)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分95分以上的; (二)未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