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