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 砌筑深度5m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和工具等。 3.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楼板高度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 4.在架子上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5.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1m2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得超过5kN)。 6. 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