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管理。3.职责3.1安环管理室负责危险作业审批,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2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4 内容和要求4.1 危险作业范围4.1.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作业。4.1.2 带电作业:电压在42伏以上的带电维修作业。4.1.3 有中毒危险的作业:指进入密闭容器、地下管道、有毒有害物资存放和使用场所等有可能产生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4.1.4 禁火区动火作业:指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及压力容器与管道、储(输)油容器与管路和易燃易爆物资贮存和使用场所等设备或设施上的动火作业。4.1.5 大型物件吊装作业:指公司大型设备、设施吊装作业或使用多台起重设备的安装作业。4.2 一般规定4.2.1 各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