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第二条 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第三条 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4、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