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 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采场的管理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为了加强采场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采矿,特制定本办法。 1.2 每个采场都必须有完整的单体设计。设计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从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采矿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安全、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最佳经济效益的原则,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并进行试采或试验后确定。 第二章 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2.1 采矿单体设计必须经过地质、测量、采矿、安全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会审、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下发。 2.2 施工前,设计者必须向一线作业人员、采矿队队长、施工技术员和采区生产安全副经理或外包施工队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做好交底记录。 2.3 浅孔留矿法采场必须坚持分层验收制度,其分层高度以不超过2.5米为原则。每分层回采完毕,验收条件创造好以后,由采矿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生产技术部组织地质、测量、采矿、安监,企管、采矿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等进行分层现场验收(东五份子铁矿、固阳分公